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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公开征集2020年立法建议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30 丨 阅读次数:

为了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推进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新乡市2020年立法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8月30日止。

二、提出建议主体: 全市各级国家机关、党派、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单独或者联合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同时欢迎市外各界人士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三、征集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征集范围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立法建议项目应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立法规范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地方特色,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四、征集要求:立法建议项目可以是原则性的,也可以是法规草案文本,但均应写明立法建议项目的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立法依据、主要内容等,也可以对我市已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提出修改建议。

五、征集方式:请以信件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立法建议项目,并注明姓名(名称)以及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新乡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人民东路甲1号新乡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收,邮编:453003,信函封面注明“立法建议项目”);

电话(传真):0373-3699679

电子邮箱:xxrdfgw@163.com

联系人:陈超卿  王新彩

特此公告。

 

新乡市地方立法建议项目申报表.docx

                                                         

 

 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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