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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人大系统疫情防控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5 丨 阅读次数:

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联络处: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人大系统及各级人大代表参加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现就做好全市人大系统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联络处要认真学习贯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人大系统及各级人大代表参加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明确专人负责宣传工作,并明确1名通讯员。通讯员负责每天向市人大报送本单位在防控疫情工作中的落实情况和各级人大代表、机关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典型事例,疫情防控工作信息。

2.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联络处要认真组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向全社会普及依法治国、依规防疫的理念,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

3.市人大常委会在新乡人大网、新乡广播电视台、新乡日报开设“疫情防控,人大在行动”专栏,加大宣传力度。全市各级人大要充分运用微信、融媒体等现代互联网手段,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宣传。

4.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联络处请于2月4日下午17时前,将宣传工作负责人、通讯员的姓名、职务、手机号码,xxrd2005@163.com邮箱。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稿件于每天下午17时前报xxrd2005@163.com邮箱。

5.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室要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向省人大和各级媒体积极推送有关信息。

 

附件: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人大系统及各级人大代表参加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宣传工作的通知》

 

联 系 人:凌  波  18238793957   

联系邮箱:xxrd2005@163.com

 

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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