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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新乡市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9 丨 阅读次数:

关于开展2020年度新乡市人大系统

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派出机构,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要求,更好推进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根据新乡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安排,现就全市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扣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成果,为市委决策、市人大常委会履职提供参谋服务。

调查研究要坚持正确方向,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始终,着力把握政治性、突出时代性、增强针对性,体现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特点和规律。要聚焦重大问题,重点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大国家战略实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生态保护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文化繁荣兴盛等重大要求落实,守正创新推动地方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等内容,加强调查研究,确保工作质量。要发扬优良作风,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学习借鉴,摸实情、出实招、重实效,充分发挥调查研究在科学决策、破解难题、改进工作、推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更好体现人大在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中的担当作为。

二、组织实施

本次评选活动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进行,由市人大常委会调研室具体承办。

1. 参评对象。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乡镇(办事处)人大主席团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调查研究成果。同时,热诚欢迎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

2. 申报办法。各县(市、区)参评成果的申报工作由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或调研室统一负责,经初审后申报。

3. 评选表彰。成立由有关领导同志和专家学者组成的评选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评选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对于获奖成果将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名义予以通报表彰。

三、申报条件

1. 申报成果应主题突出、内容充实、格式规范、表述严谨,可以是集体或个人调查研究报告。篇幅一般不超过8000字。各类立法调研报告、执法检查报告、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学习体会文章等不纳入评选范围。

2. 申报成果须在市厅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获得市厅级以上奖项;申报成果未发表或获奖的,须已转化为党委、人大、政府决策,或对推动实际工作有明显作用。凡不宜公开发表的材料和数据,请作者和参评单位自行删除。

3. 申报成果须依法享有著作权。

4. 申报成果产生时间须在2019111日至2020101日期间。

四、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于202010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提交下列材料及电子版:

1. 2020年度新乡市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情况一览表一式2份(单位盖章)。

2. 2020年度新乡市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成果推荐表一式2份(单位盖章)。

3. 调研报告一式8份(格式请参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规范字体、字号、行距等)。

4. 调研成果转化应用(指领导批示、获奖证书、刊发的报刊杂志等)和作者署名、产生年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五、注意事项

1. 牢牢把握参评作品的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着力把握政治性、突出时代性、体现针对性。

2. 不得将常委会日常工作中产生的调研报告直接作为成果申报,不要将理论研究型文章作为调研成果申报。

3. 申报调研成果作者署名不得超过3人,并注明作者工作单位、职务及联系方式。

4. 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应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调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

 

人:刘婷婷  3699613   13937372608

李晓领  3699612   13383806868

电子邮箱:xxrd2005@163.com

 

附件:

1.    2020年度新乡市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成果申报情况一览表

2. 2020年度新乡市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成果推荐表

 

 

 

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328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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