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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1-04-14 丨 阅读次数:

4月12日,辉县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辉县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吴建民、李清富,副县级干部赵彬虎、扈学军、张洪波,秘书长刘咏红等参加会议,市监察委、法院、检察院、政府办及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部分议案、建议办理单位负责人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吴建民主持。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因病、因事请假11人,实际到会20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草案);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辉县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事项;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草案);初审了即将提交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的七个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议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初审了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建议议程、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副秘书长、代表团组成和正副团长、主席团常务主席、主席团执行主席、议案审查委员会等各类建议名单(草案)及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会议还接受了代表辞职事项和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辞职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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