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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推进培训会议

发布时间:2021-09-08 丨 阅读次数:

9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乡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推进培训会议,对实地执法检查进行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乐新,副主任李刚、郭力铭出席会议。

本次执法检查覆盖所有县(市、区),还涉及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8个部门。除了实地检查8个县(市、区)外,还委托7个县(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区域内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王乐新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开展《条例》执法检查,是贯彻市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的重要内容,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迫切需要。要把握关键环节,聚焦重点发力。要在配套政策和规划的制定与完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落实情况、环卫保障能力建设情况、《条例》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运用《条例》开展城市治理与解决城市管理难题情况5个方面重点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各组在暗访和实地检查中认真对照《条例》,逐条逐项查找短板弱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有关方面建立问题、责任、落实及时限清单,实行台账式管理,逐一对账销号。要改进检查方法,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直接检查与考试问卷调查相结合、听取汇报与现场质询相结合。要敢于较真碰硬,坚持严字当头。要坚持求真务实,确保检查实效。要深入学习,认真研读《条例》文本、检查细则总表、暗访组检查细则、材料组检查细则。要增强合力,执法检查所涉及的县(市、区)、市直部门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检查,积极配合,进一步推动《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要严守纪律规矩,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执法检查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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