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县区人大

新乡市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第三执法检查组到示范区开展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21-09-24 丨 阅读次数:

9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第三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高弘带领执法检查组到示范区开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两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示范区领导王长会、王炳岳参加活动。

1

执法检查组来到河南金水电缆集团有限公司、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平原示范区市民之家政务大厅等地,了解平原示范区优化营商环境情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执法检查组通过现场查看、询问汇报等方式对示范区“两条例”的执行、减轻企业税负负担的落实、政府服务水平提升等情况做了全面详细的了解和检查。

检查组对示范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表示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了指导意见。检查组要求,一要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的重要意义,贯彻落实好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党委领导、政府落实、人大监督的职责,集中各方力量和资源,合力推动“两条例”有效落实。二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收集企业和群众反映诉求,提出高质量代表议案和意见建议,督促承办单位抓好办理落实,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监督岗作用。三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紧盯“两条例”落实中出现的短板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建议,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摄影作品
最新文章|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