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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发布时间:2021-09-29 丨 阅读次数:
9月28日,新乡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茂林,副主任王治军、王红卫,副县级干部张广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许万银,县法院院长侯贵枝、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春雷、各乡镇人大主席以及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红卫主持。 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实际到会18人,符合法律规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新乡县地方政府债务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县法院关于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县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代表所提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常委会委员分别对县政府、县法院的工作报告发表了审议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适当的建议。 依照法定程序,会议接受了赵永峰同志辞去新乡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任命元强同志为新乡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元强在任前表态发言中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新乡县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精神,一刻不停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使反腐败的铁拳攥得更紧、威力更大;要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最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茂林讲话,对新任命同志提出了四点希望和要求:要增强民主法治观念,坚持依法行政,带头学法用法,带头严格执行民主制度和法律;要增强群众观念,牢记党的宗旨,坚持以民为本,恪守为民之责,多办利民之事;要增强自律意识,强化党性修养,廉洁奉公,勤政为民;要增强创新意识,坚持求真务实,勇于开拓进取,认真履职尽责,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议还进行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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