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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三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1-12-29 丨 阅读次数:

12月27日上午,延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在县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兴根,副主任何余前、朱彬,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赵宏恩,县法院院长赵文超,县检察院检察长郎利武,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以及政府办、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单位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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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彬主持。会议议程共八项: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包括:县政府关于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2020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县政府关于县属投资公司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通报《中共延津县委转发<中共延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三、通报《中共延津县委关于成立延津县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四、通报《关于成立延津县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

五、审议《延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草案)》;

六、审议《延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成立延津县选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七、审议《延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成立街道、县直选举工作指导组和乡(镇)选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八、宣读《延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

会议书面听取了县政府关于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2021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审计局局长李平原作的关于2020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县财政局局长秦峰作的关于县属投资公司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赵宏恩代表县政府作表态发言。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上四个专项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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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通报了《中共延津县委转发<中共延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延津县委关于成立延津县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成立延津县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会议审议通过了《延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草案)》《延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成立延津县选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延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成立街道、县直选举工作指导组和乡(镇)选举委员会的决定(草案)》。会议还宣读了《延津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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