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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六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2-04-18 丨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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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上午,延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在县委常委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兴根,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李玉翠,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彬,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申东坡、樊超楠、郭振波、李宗泽,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赵宏恩,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主任路勇,县法院党组书记邢梅霞,县检察院检察长郎利武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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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议程共二十一项:一、接受付英民辞去延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辞呈;二、接受赵文超辞去延津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辞呈;三、接受宋崇军辞去延津县十四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辞呈;四、人事任免事项;五、审议关于召开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六、审议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七、审议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日程(草案);八、审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九、审议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十、审议大会副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十一、审议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名单草案;十二、审议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建议名单草案;十三、审议大会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建议名单草案;十四、审议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十五、审议大会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十六、审议大会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十七、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十八、审议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表决办法(草案);十九、审议延津县选举委员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二十、审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二十一、李兴根同志讲话。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彬主持会议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赵宏恩宣读付英民同志辞去延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辞呈。

县法院党组书记邢梅霞宣读赵文超同志辞去延津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辞呈。

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信访科科长宋崇军宣读辞呈。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兴根宣读《关于提请邢梅霞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和《关于提请李宗泽等9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赵宏恩宣读《关于提请崔兴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主任路勇宣读《关于提请臧东峰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申国防同志代表被任命人员作任前表态发言。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县人民政府县长李中耀、县监委代主任路勇的提请,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

邢梅霞同志为延津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李宗泽同志为延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邵长友同志为延津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姜波同志为延津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冯文军同志为延津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冬松同志为延津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王冬松同志的延津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喜军同志的延津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姚佩相同志的延津县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清科同志的延津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朱茂宽同志的延津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臧东峰同志的延津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决定任命:

崔兴辉同志为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杨志刚同志为延津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春学同志为延津县审计局局长;

范文涛同志为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申国防同志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春学同志的延津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李平原同志的延津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范文涛同志的延津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申东坡同志的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樊超楠同志的延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邵长友同志的延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杜秀岭同志的延津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兴根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李宗泽宣读了关于召开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大会建议议程、会议日程等,并就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起草情况作有关说明。

县人大常委会选工委主任姜波宣读了大会各项名单草案、大会选举办法、表决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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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兴根在讲话中指出,县十四届人大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全县发展大局,主动担当作为,依法履职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县十四届人大历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本届常委会履职画上了圆满句号。

李兴根同志总结回顾了常委会五年来的工作。本届以来,常委会组成人员恪尽职守、不辱使命,开拓创新、奋发有力,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新局面、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李兴根同志向常委会组成人员致以衷心感谢,希望离任的同志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继续为服务全县发展贡献力量,希望留任的同志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不断推动延津民主法治建设迈出新步伐,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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