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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六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2-04-18 丨 阅读次数:

4月17日,新乡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茂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治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红卫,副县级干部张广顺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许万银,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相关同志及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红卫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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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应出席常委会组成人员26人,实际到会18人,符合法律规定。

会议审议表决了关于召开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原则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分别听取了“一府两院”在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报告起草说明;审议表决了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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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定程序,会议任命李绍青同志为新乡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张妍丽同志为新乡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郭岚岚同志为新乡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性亭同志为新乡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屠兴艳同志为新乡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任荣新同志为新乡县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王艳红同志为新乡县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和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赵茂林向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还进行了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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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李绍青同志代表拟任职同志作表态发言。他表示,要忠诚向党讲政治,坚持对党绝对忠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来履行职责、行使职权;要笃学勤思提能力,始终把学习作为立身之本、从政之要、干事之基,不断拓宽视野,提高能力和水平;要倾心为民办实事,坚持人民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好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实际问题;要务实重干促发展,坚持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完成好县委制定的宏伟蓝图和本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全县实现高质量发展、整体工作保持全市第一方阵;要清正廉洁守初心,扛稳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维护好全县清正、廉洁、清明的良好政治生态。

会议还进行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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