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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3-05-08 丨 阅读次数:

5月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乐新主持会议,副主任李瑞霞、武胜军、郑援越、刘勇、翟洪凯、牛晓辉,秘书长范士富与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陈红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聂涛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会议听取审议了《新乡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支持和保障卫河流域生态治理和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新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级政府债务(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王乐新强调,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全国人代会精神,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不断走深走心走实。要围绕锚定“两个确保”、落实“十大战略”,紧盯“两大跨越”“产业兴市”“十大工程”等战略部署找定位、谋思路、定抓手,推动各项工作更好地向中心聚焦、往创新拓展、为大局出力,通过依法履职推动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条条落实、件件落地、事事见效。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深入思考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的创新思路,扎实推动“四个机关”建设,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着力解决制约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不断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把根本政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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