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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我市水系生态建设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02-18 丨 阅读次数:

(2015年12月31日新乡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中共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新乡市中心区域水系连通生态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水系生态建设),按照“以水为脉、以水兴业、以水惠民”总体要求,围绕我市中心城区“九带、八湖、九园”生态水系规划,以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计划用三年至五年时间,建成我市中心区域“五湖、四河、两渠”生态水系网络,将新乡打造成一个河湖相连、绿水绕城、花香四溢、水系交融的文明生态城市。这是一项战略性决策,是市之所需、民之所盼的民生工程。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分别组织考察团赴
河南省濮阳市和山东省聊城市对水系生态建设进行考察学习,并结合新乡市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人大代表和专家学者进行座谈论证。为进一步凝聚全市力量,充分调动全市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我市生态水系建设持续顺利实施,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规划设计
(一)高水平规划,高标准设计水系生态建设,规划是前提,设计是灵魂。要从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整体布局考虑,结合我市地理位置、城市发展、水域分
布、产能结构等,聘请高水平一流专家,进行统一布局、长远规划,精心设计,一步到位。要坚持“富规划、穷建设”原则,确保高标准,力争建精品,严防建了拆、拆了建,努力避免历史性浪费。
(二)分步骤进行,分项目实施
要科学论证,合理安排人力、物力、财力,统筹规划工程进度,分步骤进行,分项目实施,科学、有序、稳步推进。要力避急功近利,为抢进度而降低标准;要克服短期行为,为追求眼前效果而留下后续隐患。
(三)要一以贯之,需持之以恒规划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要始终坚持“一张蓝图管到底,一张蓝图干到底”,不因人事变动而改变,不因人为因素而中断。要防止“规划”变成“空话”,确保“规划”的连续性。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必须依据法定程序办理,以保证“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要统一思想,应齐抓共管要在更大的范围内向干部、群众宣传解释水系生态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使全社会了解、理解并积极参与进来,形成上下共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让全市人民认识到,水系生态建设是一项关乎民生、关乎生存环境、关乎人民健康、关乎全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头等大事儿,须上下一心、群策群力、广泛参与、共同完成。
二、水源建设
(一)多元化水源地建设
新乡市地处中原腹地,年平均降雨 656.3mm,年蒸发量1748.4mm,是少雨缺水型城市。因此,市区河道总体水量有限,内河补水来源不足。为此,要尽快编制完成《新乡市水系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新乡市水资源利用总体规划》,为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完善
水系网络、进行多元化水源地建设奠定基础。要加快引水调蓄工程建设,完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为市中心区域河湖生态水系水源提供保障,为水体水质改善提供支撑。
(二)实施畅通水源工程
水系生态建设源头活水是命脉,水源保证是关键。在制订相关规划的工程中,要充分考虑水源保障和水资源合理利用,以发挥水资源的最大效益。为此,要集中精力、花大力气搞好“四引”“十蓄”。“四引”即:一是多渠道引用黄河水,盘活原阳灌区水资源,将富余水量引入市区。二是引用南水北调富余水。三是引用污水处理厂中水。四是引用石门河等山区来水。“十蓄”即:通过建设原阳县福宁集、新乡县合河及七里营、获嘉县照镜等引黄调蓄工程,利用辉县市上八里南水北调调蓄池,开挖卫源湖、凤泉湖、定国湖、东湖、南湖等,蓄积丰水期富余水量,使之可蓄可调,从而为市区生态用水提供保障。
(三)循环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果
要统筹规划、科学管理、系统安排,改变水系各自为战、多头管理的现状,实现水资源循环利用,充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果。一是通过引黄调蓄、多元引水,实现中心城区景观用水后,想方设法用于
农田灌溉和农业用水,既降低用水成本,又能达到循环利用。二是通过多水源引水,实现引水价格可控调整,压缩单一水源价格的调整空间。
三、截污治污,确保生态水系建设质量
水系生态建设能否成功实现,截污治污是关键环节。因此,必须采取得力措施,下“壮士断腕”的决心,千方百计做好截污治污工作。
(一)制订科学、合理、完全、彻底的截污治污方案
一是要深入调研、科学论证。要查清新乡现有污染情况,对污染源、污染途径、污染程度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家底儿、科学论证,全面系统彻底设计截污治污方案;二要立足现状、长远考虑,达到根本遏制,实现长效管理。此项工作不能一蹴而就、不能潦草马虎、不能因人下断、不能因企施策,必须统一标准、统一政策。
(二)彻底排查污水口,截污实现零突破
要建立污水口、污染源的文字、照片档案,适时进行跟踪检查。要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截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要加大对各排污口的监督力度,制定严格的奖惩政策。同时,要广泛发动群众,充分调动一切社会力量参与截污治污工作,大张旗鼓地表彰和奖励先
进个人和单位,营造保护环境、保护生态水系建设的良好环境。
四、统筹兼顾,长效管理
水系生态建设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同时跨度大、建设周期长,从建设角度讲已实属不易。而后续长效管理尤为重要,否则将劳民伤财,前功尽弃。为此:
(一)提前考虑,纳入规划
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时效性强,需将管理工作纳入整个生态水系建设的方案和规划之中,提前考虑、早作安排,做好工程建设与后期管理无缝对接,确保资源利用与管理成效最大化。
(二)提高标准,从一而终
水系生态建设后续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这项工程建设的效果。因此,要提高后续管理规划标准,把方方面面的因素都考虑进去,高瞻远瞩、提前预见,不因人为因素而变更、不因时间推移而懈怠,确保后续管理的连续性与时效性。
(三)完善机制,明确责任
水系生态工程管护责任能否落实,根本在于管理机制的设计和落实。要充分考虑我市多元化水源引水的实际情况,可根据不同水系情况,建立不同管理机制,采取不同管理模式,做到目标一致、利
益趋同、方法各异、因水施策。
五、充分利用政策,多方筹集资金
一是抓住机遇,充分利用国家加大水利投入的政策,积极争取投资和开行贷款。二是盘活沿水系周边的土地储备收益,按质论价应收尽收。三是收取开发商因水系建设而进行的房屋销售的超值收益。四是加大财政投入、合理调配资金、节资保水。五是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向社会筹集资金。
六、加强对本《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水系生态建设,利在当今、泽被后世,是一项举全市之力、动万民参与的宏大工程。为此,市、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本《决定》要求,各负其责,切实加强对各自辖区所涉水系生态建设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市、县(区)两级人大常委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约谈等形式,加强对水系生态建设工作的全程监督,保证本《决定》顺利贯彻落实,把新乡建设成为“通灵、温馨、和谐、美丽”的宜居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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