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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6-03-15 丨 阅读次数:

(2016年2月28日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新乡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市长王小平所作的《关于〈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说明》,审查了《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同意新乡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计划、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会议指出,实施《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必须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统筹推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努力提升全市的创新驱动力、核心竞争力和发展凝聚力,为建设创新新乡、富裕新乡、文明新乡、绿色新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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