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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15 丨 阅读次数:

 

     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新乡市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审议意见。对此,市政府非常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逐条分解任务、逐项查找不足、逐一抓好整改,就完善预算编制、涵养培植财源、提高资金效益、加强基金管理、防范债务风险等方面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进一步完善政府全口径预算体系,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的工作要求,我们积极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工作。一是在全省率先编制2015-2017年中期财政规划。为增强预算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按照“一年预算、两年计划”的编制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各部门预算申报情况和现行财政政策,对未来三年重大财政收支进行分析预测,完成了市本级2015-2017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健全财政预算编制体系。根据新《预算法》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2015年首次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进行编制。同时积极加强一般公共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统筹协调和有机衔接,进一步增强政府统筹调控能力。三是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对无明确目标、规模较少、无具体管理办法的专项资金进行清理;对目标接近、资金投入方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资金予以整合,进一步发挥专项资金的效益。四是进一步推进预算编制信息化。2015年-2017年中期财政规划首次采用网络版编制,实现了与部门的实时对接,预算编制工作效率和数据的准确性得到提高。

      二、创新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大力培植和拓宽地方财源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创新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大力培植和拓宽地方财源,稳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的工作要求,我们认真分析研究,着力支持工业发展,积极培植新的财源,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一是实施支持产业发展相关政策。为发展壮大我市产业,积极引进项目,促进产业集聚,培植壮大财源,印发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重点产业发展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试行)》、《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引导和促进我市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实施意见》、《新乡市应急转贷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新乡市企业新三板挂牌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等,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改革发展的支持力度,破解融资和发展难题,促进企业转型升级。二是创新财政支持发展方式。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吸引社会资金积极参与,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与深圳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作,设立我市首支创业投资基金,首期规模1亿元。同时,抓紧谋划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基金、“互联网+”产业发展基金。三是加大对工业发展投入。落实企业各项税收优惠3372万元,正确运用税率和减税、免税、退税等政策,引导经济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支持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健康发展。2015年,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挤出财政资金,安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1.1亿元、扶持新兴产业专项资金5000万元、新上项目扶持资金3000万元、科技研发资金3000万元、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3000万元、企业改革改制专项资金2000万元、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2000万元,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新兴产业、重点企业、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加快发展。四是大力支持产业集聚区发展。及时兑现支持产业集聚区各项扶持政策,拨付产业集聚区奖励资金7811万元,对我市产业集聚区的建设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以上举措,经过共同努力,全市工业经济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前9个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6%,截止8月底实现利税总额103.2亿元,增长3.2%。全市税收收入完成82.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比重为69.8%,较上年末提高0.3个百分点。

     三、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健全重点资金监管制度,建立财政存量资金盘活机制和专项资金设置、退出机制,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推进预决算公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工作要求,我们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切实发挥资金效益。一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河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预算管理盘活存量资金的通知》精神,建立定期清理机制,对连续结转两年以上项目资金全部收回,盘活2013年及以前年度存量资金13.5亿元,重点安排用于民生改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对当年预算安排项目定期评估,明确支出时限,对无法或不需支出的及时收回,截止10月底,调整当年预计无法支出项目6480万元统筹用于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研究出台了《新乡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政文〔2015〕65号),对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和撤销进一步规范管理,积极推进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减少资金分配碎片化,发挥财政资金的集合效应。三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2015年,市级财力安排支出全部细化到具体的项目,市本级1371个预算项目,全部实行项目文本管理,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积极开展绩效预算培训,提高部门及县(市)区绩效管理水平。组织市本级部门及县(市)区对2014年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对部分项目引进第三方评价机制,有效地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不断提高。四是推进预决算公开。印发了《新乡市财政局转发豫财预〔2014〕170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对各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提出了要求,明确公开范围和责任主体,细化公开内容,统一公开方式和公开时间。同时,认真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的监督及指导工作,2015年,市本级及其相关部门全部公开了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

     四、加强各项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加强对各项基金的监管,出台基金存储管理办法,减少多头开户,保障基金运行安全,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和收益最大化”工作要求,我们采取措施,加大基金管理力度。一是实施社保基金预算管理。根据新《预算法》相关规定,单独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面完整的反映整个社会保险的全貌,并上报市人代会批准执行。二是加强账户管理。严控新增账户审批,清理整合现有账户,目前已撤销一个。三是确保基金保值增值。根据往年各项基金支出情况,合理确定当年需使用资金额度,对多余资金采取定存方式增加利息收入,实现收益最大化。

     五、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政府债务管理、风险防范和全过程动态监控制度,做好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分配工作,提高债务资金使用效益”工作要求,我们在认真研究分析的基础上,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一是开展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单位清理核实、部门审核汇总、财政甄别确认、审计出具意见”的流程,对全市政府存量债务进行了逐笔清理甄别,厘清了我市政府债务底数。二是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2015年对政府债务首次实施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所有政府性债务的借、用、还纳入财政监管,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三是加强政府债券管理。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落实债券资金管理责任,规范债券资金收支行为,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努力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

    通过进一步的整改落实,全市财政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但在提高收入质量、细化预算编制、加强预算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今后的工作中,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政府及财税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规定,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加快理财方式转变,为建设中原经济区强市和幸福新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特此报告。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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