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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6-03-15 丨 阅读次数:

          (2015年12月31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新乡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荆汝大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 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新乡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会议要求, 新乡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预算调整方案认真执行,并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报告中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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