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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新乡市人民政府在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决定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6-03-15 丨 阅读次数:

              (2015年12月31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新乡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环保局局长胡建森受市政府委托提请的《新乡市人民政府在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的议案。会议做出决议,批准新乡市人民政府做出的《新乡市人民政府在城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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