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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15 丨 阅读次数:

——2015年12月31日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新乡市人大常委会选工委主任  闫玉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在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向大会共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201件(含15件议案转为建议件),其中19件作为重点建议办理。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分六个方面,其中,属于综合方面的31件,占总数的15.4%;属于财政经济方面的22件,占总数的10.9%;属于农业、林业、水利方面的21件,占总数的10.4%;属于城建、交通、环保方面的79件,占总数的39.3%;属于文化、教育、卫生方面的25件,占总数的12.4%;属于民政、公安、司法方面的23件,占总数的11.4%。建议、批评和意见转交市人民政府办理198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1件,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共同办理2件。截止10月底,已全部办理完毕并分别答复代表,建议办复率达到100%。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结果
(一)在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中,代表所提建议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57件,占建议总数的60.7%。这部分建议是在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各承办单位积极主动,加强协调,认真落实,建议所提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二)代表所提建议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加以解决的55件,占代表建议总数的27.4%。

  (三)代表所提建议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24件,占建议总数的11.9%。承办单位分别向代表作了解释和说明,得到了代表们的理解。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实现形式,也是集中民智、反映民意的重要渠道。办理好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利于促进“一府两院”的工作,有利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利于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将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求各承办单位和部门要把办理好代表建议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具体体现。要求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要高质量、高效率认真办理,及时反馈,努力提高代表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市政府主要领导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也很重视,亲自抓布置、抓协调、抓督促。特别是对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重点建议,各位分管副市长都当成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抓落实,亲自审定、签发答复意见。通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解决一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把群众的愿望落到实处,让人民受益,让人大代表满意。

   (二)规范程序,明晰责任。为使办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市人大常委会进一步规范了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2015〕52号),对建议办理原则、工作程序、答复格式等若干重要问题,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使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各承办部门把办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一把手”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行之有效的办理工作制度。如市发改委对建议办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答复工作不认真、代表不满意的科室和人员,年终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市财政局、工信委实行和代表面商制,每份建议的办理情况都征求代表意见后再正式答复;市公安局建立健全了三级负责制、协调督办制、领导签审制和定期通报制;市文广新局对业务科室实行定任务、定时间、定质量的“三定”制度。使办理工作做到了归口办理、分工负责,限期落实,确保了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多措并举,加强督办。督办是代表建议办理速度、办理质量得以保证的重要环节。在今年的办理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办理工作的督办力度,力求尽可能提高建议办理的质量和效率,使代表建议真正取得实效,赢得人民群众的满意。

    一是统一交办,加强监督。5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联合召开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会,将201件建议逐一落实到具体承办单位。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亲自向各承办单位交办建议件,同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和相关单位交办督办件。市人大和市政府领导在会议上要求,各承办单位要从完善和巩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和促进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严格把握代表建议办理的期限,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二是专业分类,对口督办。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各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全员参与,对代表建议进行专业分类、对口督办,把部门工作与建议督办工作结合起来,强化动态跟踪督办,与承办部门形成合力,推动改进提升办理质量。例如经济工委,利用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的机会,将其负责督办的 “关于依法取缔黑加油站和流动加油车的建议”作为约见的题目,召集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安监局三部门主要负责人,跟提建议的代表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向代表汇报了我市取缔黑加油车工作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了说明。一方面取得了代表对其工作的支持和谅解,另一面对今后的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此外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和内司工委也分别将其负责督办的“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偷伐古树名木行为,保护林业成果的建议”和“关于推进社区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建议”作为约见的题目,对口督办了这两个建议。

  三是重点建议,重点督办。继续加强对重点建议的督办力度,今年,我们把重点建议分成三类: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督办件;工作委员会督办件;与新闻媒体联动督办件。对于第一类建议,我们在征求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本人意见后,从重点建议中确定“关于完善铁西区域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关于有效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建议”、“ 关于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建议”、“ 关于支持平原示范区生态旅游项目开发的建议”、“ 关于尽快建设新乡市中心医院东区医院与新乡市妇儿医院周边道路的建议”和“关于增加财政投入,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建议”作为主任接待日的内容,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领衔督办,并将其写入《关于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接待代表日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印发代表和相关单位,提前告知督办重点和内容,促使市政府主管领导和各承办单位从办理伊始就绷紧接受监督这根弦,有力的促进了相关工作的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例如范学贵主任负责督办的“关于完善铁西区域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在主任接待日上,市政府副市长刘尚进和市住建委、市规划局等承办单位负责人,亲自到会向提建议的代表汇报市政府在铁西区域建设开发所做的工作,向代表介绍了政府开发该区域的整体理念和打算,并把铁西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列为今年城建工作的“1号工程”,城建投资计划也重点向铁西区域倾斜。今年市政工程建设安排了铁西区域高村路、百泉大道、东十路、苏门街、香泉路、宝泉路6条道路工程,全长12.66公里,占地834.45亩,估算投资4.58亿元。同时铁西区域规划了两个污水处理厂,铁西区域的污水管网、道路照明将随着道路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同步实施。市政府在铁西区域改造建设上所做的工作,得到代表一致的肯定。

    对于第二类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对口督办。比如民工委负责督办的“关于支持平原示范区生态旅游项目开发的建议”,在主任接待代表日前,民工委专门组织提建议的代表,由张桂香副主任带队,会同市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到平原示范区就其旅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听取代表的意见。在随后举行的主任接待日上,市旅游局结合调研情况,向提建议的代表详细汇报了工作进展,参加会议的主管副市长周世杰当场向代表表示,要组织人员对平原示范区的旅游资源进行调查摸底,并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对其旅游资源进行整体规划和开发。切实回应了代表的要求,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第三类由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会同新闻媒体进行跟踪督办。对于此类建议,依托市人大常委会“人大法律监督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联动机制”,根据建议涉及工作的不同,由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代表和新闻媒体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实地查看建议办理的情况,通过媒体的追踪报道督促承办单位进一步做好工作。例如陈庆宝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有效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建议”,9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组织提建议的代表和新乡电视台、新乡日报以及新乡广播电台的记者,会同承办单位负责同志,到获嘉县和封丘县部分乡村就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检查组分成明察组和暗访组,分别深入所检查的村庄,通过实地查看、走访村民、听取介绍等方式,实地了解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进展情况,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和意见。目前,我市主要公路沿线村庄基本实现生活垃圾 “村收集、乡清运、县处理”,公路沿线村卫生环境有了很大改观。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三、存在问题
    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各承办部门的努力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要看到,办理工作离人大代表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办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建议的解决率仍需要提高,对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要加强跟踪督办,促进建议意见的进一步落实;二是个别承办部门在办理过程中与代表的沟通缺乏针对性,答复过于简单,政策解释多,强调客观原因多;三是建议涉及多个承办单位时,部门之间协调沟通不够,答复意见有时不尽一致。

    四、明年打算
    在明年的工作中,我们将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在单位各部门的配合下,在人大代表的支持下,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不断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科学确定主办单位,建立主办单位负责制。对内容涉及多个部门、综合性强的建议,要在认真研究建议内容的基础上科学确定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实行主办单位负责制,由主办单位负责在综合协办单位意见后,答复代表。避免出现相互推诿、重复答复甚至答复互相矛盾的情况。
(二)改进督办方式,加大督办力度。为了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促使代表建议办理由“件件有答复”向“件件有落实”转变,明年拟进一步改进督办方式,切实加大督办力度。一是确定2-3个办理建议的重点部门,向常委会就建议办理工作做专项报告;二是组织部分代表对重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项视察。
 (三)提高办理效率,实行网上办理。
   市人大常委会拟于近期对 “代表议案、建议网上办理系统”进行全面升级,并对承办单位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力求在市十一届三次会议上全面开始实行代表议案、建议网上提交,使代表议案和建议的提出、批办、交办、办理、答复、反馈等全部在网上实现,切实提高办理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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