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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议 须 知

发布时间:2016-03-21 丨 阅读次数:

一、贯彻大会指导思想,按照大会议程和日程参加各项活动。
二、自觉服从大会临时党组织和主席团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充分尊重代表的民主权利。
三、严守大会秘密,妥善保管大会文件及有关资料,不得随意复制和外传,不得泄露大会尚未公开的秘密。
四、遵守会议纪律,树立良好会风。按照会议安排,准时参加会议,代表和列席人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并经代表团团长签字同意、大会秘书长批准,报大会秘书处备案。代表团请假人数超过3人的,代表团团长要向大会常务主席说明情况。大会秘书处成立会风会纪督查组,对各代表团驻地的管理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每次大会及分团审议时代表到会情况、不注重代表形象情况、私自安排和参与宴请活动等进行严格督查,并对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
五、妥善保管大会证件,凭证出入会场和驻地。自觉接受验证和安全检查。会议证件不得转借,如有丢失,要及时报大会秘书处。
六、严格遵守驻地和会场的出入制度、会客制度及各项安全要求。不要带会外人员进入驻地和会场,不得留客在驻地食宿。
七、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按要求入座,不要在大厅滞留、喧哗,不准在会场内吸烟。
八、为会议服务的各种车辆,要服从指挥,遵守交通规则。
九、会议期间建立信息平台(10657006021396和1069067977138)以手机短信形式发布会议提示、简讯等信息,请注意接收。
十、注意安全,遵守各项规定,保管好个人财物,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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