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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07-27 丨 阅读次数:

新乡市国土资源局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对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开展的专题询问及提出的审议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用地保障工作。作为职能部门,我局也一直把教育用地报批、供应作为国土资源保障和服务民生的重要举措,努力做到保障优先、特事特办,积极主动地提供各种用地服务。先后为新乡一中南校区、东校区、外国语中学以及新区小学、道清路小学、育才小学等学校办理了用地手续,涉及土地面积600余亩,为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

2015年10月2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就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开展专题询问,王锋局长代表国土部门接受询问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答复和承诺。

会后,市国土局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传达学习范学贵主任在专题询问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有询问、有答复、有结果”的要求,对照《新乡市扩充市区义务教育资源三年行动计划》,安排启动对新建、扩建或迁建的52所中小学校选址位置、用地规模和建设时序摸底调查,提前做好土地变性、权属变更等相关工作。

28日下午,市国土局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在征地程序尚未结束、规划许可尚未核发的情况下,将急需开工的乔谢学校、耿黄镇中心小学、新华小学三所学校共120余亩教育用地先行提交土地资产会研究通过,目前正抓紧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局主要领导亲自协调,采取“先出路条、后补手续”的办法,推动育才小学丰华分校区和卫辉幼师按时开工,受到教育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好评。

到目前为止,国土部门没有因为土地问题而影响中小学校建设。确切说,没有因为土地手续办理问题影响学校建设。比如,育才小学东校区用地,由于征地中地面附着物补偿问题影响了土地及时供应,国土部门为使其早日获批规划许可、建筑施工手续,主动服务,为该学校出具土地手续正在办理证明,使其能够规定的时间内开工建设,没有影响来年的招生计划。

 

日前,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已研究同意为市教育局办理丰华街小学划拨土地手续,目前我局正在加紧办理相关手续。对中心城区新建、扩建或迁建的52所中小学校,除已办理或正在办理土地手续的学校外,委托辖区分局,安排专人,区别不同情况,定期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下一步,为支持教育用地,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全力予以保障:

(一)落实教育用地储备制度。按照教育《专项规划》及学校建设的计划和进度,结合规划选址意见,及时报批新增教育用地并纳入政府储备,发挥“蓄水池”的作用,确保教育用地、尤其是中小学校建设用地快速供应。

(二)加大指标资金支持力度。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优先配备给教育用地,所需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按最低保护价调剂使用;千方百计筹措土地收购储备资金,足额满足教育用地储备需求;坚持优先把教育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实现应保尽保。

(三)全力服务三年行动计划。按照《新乡市扩充市区义务教育资源三年行动计划》文件要求,全面摸清52所新建、扩建、迁建中小学校选址位置、用地规模和建设时序,提前做好土地变性、权属变更、争议调处等相关工作,决不能因为土地手续办理问题影响学校建设。

(四)努力破解拆迁征收难题。拆迁和征收是辖区政府的职责,也是制约教育用地供应的主要瓶颈。我们将积极配合辖区政府做好群众工作。同时,延续目前做法,在无法正式制发土地证之前,先行出具用地许可证明材料,以便办理规划、建设后续手续,确保建设项目顺利开工。

(五)加强已供土地履约监管。我局正在牵头研究出台《新乡市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办法》,对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应当配建幼儿园、小学,未配建或未按时完成配建任务的,启动惩戒措施,扣减履约保证金,直至停办所有手续。

                     201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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