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监督工作

全力打好代表建议办理“组合拳”——新乡市人大常委会督办代表建议掠影

发布时间:2017-03-16 丨 阅读次数:

王继倩

“终于清除这个‘拦路虎’了,真是太高兴了!”新乡市民张大姐看到人民东路断头路停滞多年终于畅通,兴奋之情溢于言表,“以前通行不方便,影响挺大的,接孩子还要绕行从那个福彩街过”。惹民怨的拦路土墙为一处废弃垃圾站,因为种种原因多年来一直未能拆除,严重影响市容和道路安全,消除中梗阻、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成了广大群众的共同心愿。在新乡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刘君提出了“关于打通人民路东段的再建议”,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强有力督办下,市政府成立工作专班攻坚克难,确定了2016年新乡市市政工程建设计划,对市区50余条道路、5座桥梁、多条道路的路灯及电缆沟进行重新改建,人民东路延伸工程现已正常通车。

推进市政道路交通建设,是新乡市人大常委会督办代表建议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新乡市人大常委会狠抓代表建议办理不放松,从主任接待代表、代表约见到联动督办回头看,多措并举,打出精准选题、跟踪督办、重点督办为一体的监督“组合拳”。

着力提升建议“含金量”

在近几年召开的市人代会上,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出现了“三多三少”的现象,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多,反映局部小事的少,事关改善民生问题多,涉及个人问题的少,促进和改进政府工作的多,要求经费问题的少,代表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为承办单位做好建议办理工作创造了有力条件。

代表建议“含金量”的提升,并非一日之功。为切实提升代表建议质量,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的行业特点和专业特长,将160名市人大代表划分为法制、经济、城乡建设、教科文卫等8个专业代表小组,各专业代表小组积极参与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和联系选民等活动,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确保建议有分量、有内容、有价值。为提升代表履职能力,2015年10月,来自全市各专业小组的100多名人大代表赴深圳全国人大培训中心,参加了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专题培训,从如何开展调研、撰写高质量调研报告到如何提出高质量建议意见进行系统的学习,让代表们获益匪浅。培训的时间虽短,但是代表们个个兴趣盎然。代表们表示“这样的培训活动,应该多开展,在5年任期要为民代好言,必须不断‘充电’”。市人大常委会对代表活动经费的保障非常重视,近年来大幅度提高代表团闭会期间活动经费标准,努力提高代表素质,为代表搭建履职平台,确保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主任接待代表重点督办

5月17日,家住留庄营安置新村的李大爷准时打开电视,观看《直播新乡》栏目,当他看到《新乡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学贵督办关于出台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建议》报道时,心里终于松了一口气。随着新乡市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的发展,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不断推进,被征地农民的养老等保障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如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难题。此前,在新乡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张峰等6名市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出台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建议”被列入主任接待代表日重点建议。

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范学贵领衔的专题督办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尚进在与代表面对面协商探讨解决办法,要求充分认识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措施的重要性,从群众关注和关心的突出问题入手,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尽快出台操作性强的实施意见,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在市人大常委会的不懈监督下,市人社局及时与省人社厅汇报沟通,在基层调研的基础上,组织召开全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并赴洛阳、焦作等地学习先进经验做法。起草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目前,正在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的意见,意见出台后,将有效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

代表约见现场督办

市人大代表李明科没能想到,不仅可以足不出户了解建议办理进度,承办部门还一对一现场答复建议落实情况。9月21日,针对市人大代表李明科提出的“加强居民中医‘治未病’体质辨识,降低医疗费用支出,建设中医大健康城市”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专门组织代表视察了市中医院“治未病”相关科室建设和相关医疗器械设置,对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督办。市卫计委主任薛祖立亲自现场答复代表,并当面征求代表意见。“承办单位一把手亲自作出答复,我非常满意,更让我振奋的是,建议答复用事实说话进行跟踪回访,切实把建议落到了实处”。

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是闭会期间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方式。为增强代表约见活动的实效性,常委会制定了市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采取座谈汇报、实地察看等多种方式,先后就就广大人民群众较为关注的中小学校上下学期间周边交通拥堵问题、审计查出问题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等热点问题,约见了市公安局、商务局、城管局等政府部门负责人。面对面指出存在问题,共同商讨改进措施,并将约见内容形成会议纪要,要求被约见机关在两个月内办理完毕并书面答复代表,代表对办理情况不满意的,要重新办理,有效保障了代表依法履职。

跟踪督办“回头看”

为了督促议案、建议办理取得较好成效,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人大法律监督与媒体舆论监督联动机制,督促市政府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新乡市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对承办部门实行清单式交办,台账式管理,销号式落实,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行量化评分,,及时收集、处理、传递和反馈办理过程中各方面的信息和情况。各承办单位都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实行走访代表制度,采取电话督办、上门督办、通报督办等方式,建议办理情况都征求代表意见后正式答复代表,当面协调,征询代表意见。在办理过程中各单位各显神通,创新办理方式。市水利局做到责任领导、承办科室、承办人员“三落实”,市文广新局答复代表严把“五关”,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实现良性互动,拓宽建议办理范围。

针对罗全高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建议”和张彩霞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建议”,经多方协调,9月份市政府出台了《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制定了一系列对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自2016年起。市财政每年设立500万元的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表彰和奖励对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单位,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也设立相应的专项资金。同时设立投资办学奖和优质创建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鼓励民间资金投资教育事业。

截至2016年10月底,代表建议、意见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42件,占建议总数的66.4%,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加以解决的63件,占建议总数的29.4%。谈起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焦锡武深有感触“要以对人大代表高度负责的态度,发扬建议办理工作的好作风、好传统,认真负责的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把代表建议办得更好、更实,以实实在在的成效不辜负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期盼”。

摄影作品
最新文章|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