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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 执法检查情况通报会讲话

发布时间:2019-05-20 丨 阅读次数:

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

执法检查情况通报会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乐新

(2019年5月19日上午)

 

同志们:

根据2019年工作要点的安排,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和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4个执法检查小组分别赴12个县(市、区)和3个开发区,对我市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全覆盖式的集中检查。我就这次检查提几点意见。

一、要重视问题整改。

一是要梳理问题清单。要对照法律规定和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梳理问题,明确责任。二是要原汁原味的向县委、政府汇报。对于反馈的问题,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不回避、不粉饰。三是要动员安排部署整改。会议结束后,各县(市、区)要尽快安排整改工作,精心制定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提出整改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二、要切实做好问题整改

一是突出重点抓整改。要严格对照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重点,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做细做实自查及整改工作。

二是紧盯目标抓整改。围绕依法助力打好碧水保卫战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对反馈的问题清单,要立即开展整改、确保落实到位。要做好清单对标达标、举一反三,把别人的问题当成自己的问题来对待,再次开展全面自查,及时补缺、消除盲点,确保不留死角。

三是建立机制抓整改。建立党委、政府负总责,环保部门统筹调度督促,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的工作机制,要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加力加速推进,确保整改到位。建立整改“日报告、周推进”制度,建立整改台账,逐项销号,扎实推进整改,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四是强化督导抓整改。在整改中凡有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的现象,并在省检查中发现同类同样问题,一经落实,将通过约谈甚至启动组织程序严肃追责。各级人大、政府都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倒逼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对整改不到位、工作敷衍应付的将启动“回头看”,切实通过严格追责,维护执法检查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要尽职尽责抓问题整改

一要进一步夯实法律责任。首先,要严格落实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把整改责任落实与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密结合,及时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其次,要严格落实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环境保护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同作战、形成合力。最后,要严格落实相关企业的主体责任。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严格落实企业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最大限度地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排放。

二是要明确监督责任。要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职能,全面检查“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研究提出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有效贯彻落实法律的建议,为我市水环境保护“问诊把脉”、为水生态质量改善监督助力。

三是要建立长效机制。首先,要加强宣传,建立曝光机制。对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整治情况定期进行报道,为执法检查的顺利进行和整改工作的深入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声势和社会氛围。其次,要建立群众参与机制。执法检查必须拉近同人民群众的距离,采取多种方式让人民群众参与其中,把执法检查有关活动、“一府两院”实施法律法规和整改落实情况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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