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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1-06-22 丨 阅读次数:

 6月18日上午,延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在县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兴根、副主任何余前,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于志杰,县法院院长赵文超,县检察院检察长郎利武,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工委主任),部分县人大代表、特邀委员以及政府办、法院、检察院、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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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兴根对新任命人员提出四点希望:一要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二要坚持担当实干抓发展,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始终保持求真务实的作风;三要坚持不忘初心促民生,紧扣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多谋富民之策、多做惠民之事;四要坚持依法行政作表率,认真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坚持用法治观念、法治思维履行职责。

最后,围绕乡镇和街道人大如何履职、如何发挥作用,李兴根主任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二是牢记主责主业,切实发挥人大作用,认真开展监督工作,依法及时开好乡镇人大会议;三是坚持服务主体,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用好代表联络站,强化代表履职管理,丰富代表闭会活动,重视代表建议提出、办理等工作;四是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加强人大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守牢廉洁自律底线,树立勤政廉政的基层人大工作者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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