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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选举委员会召开选民登记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2-01-07 丨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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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上午,延津县选举委员会选民登记工作会议在县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兴根,县委副书记于志杰,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李瑞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余前、朱彬,县法院院长赵文超,县检察院检察长郎利武,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许永法出席会议。县选举委员会成员单位,县直选举工作指导组组长、副组长,各乡镇选举委员会、街道选举工作指导组主管副主任、副组长及各乡镇、街道人大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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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副书记于志杰主持会议。

县直和各乡镇、街道汇报换届选举第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许永法宣读《延津县选举委员会关于代表名额分配和县直选区划分的通知》及关于做好县乡人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推荐工作的有关要求。

县委常委、统战部长李瑞阳宣读《延津县选举委员会关于做好选民登记工作的意见》。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余前对选民登记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调:一要设立“工作组”,强化选民登记工作的组织领导;二要聚焦“快节奏”,把握好选民登记工作的时间节点要求;三要做好“细致活”,选强配齐选民登记工作人员;四要狠下“慢功夫”,确保符合条件选民应登尽登;五要把握“申诉关”,严格依法正确处理选民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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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兴根就进一步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提出四点意见:

一要坚持依法依规,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具体工作中,各选区要深入开展排查摸底,采取上门入户、设立站点等多种方式进行选民登记;要严把审核关口,对登记选民进行逐人逐项复查核实,做到不漏登、不重登、不错登;要强化保密意识,对人口信息资料、选民名册等要专人专机管理;要加强业务培训,确保登记人员全面掌握登记的原则、时间、范围及办法,保证选民登记工作依法有序顺利推进。

二要强化协作配合,切实保障选民权利。县乡选举委员会、县直和街道选举工作指导组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公安机关要积极协助各选区摸清户籍底数、流动人口状况,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要对被判处有期徒刑、被羁押、受拘留处罚等人员情况认真进行核查;各选区要对外出经商、务工人员,以及精神病患者等特殊选民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依法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要做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县乡选举委员会、县直和街道选举工作指导组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选民积极参加民主选举,营造“人人关心选举、人人参与选举”的良好氛围;要创新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充分了解参加选举的重要意义、具体途径和法定程序;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换届选举工作,将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落实到选民登记的全过程、各环节,确保不发生疫情传播。

四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明选举工作纪律。要深刻吸取破坏选举、拉票贿选等典型案例的教训,将中央“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纪律要求贯穿选民登记工作的始终;要依纪依法加强对选民登记全过程的监督指导,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注意防范家族、黑恶势力干扰破坏选民登记工作,切实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和法律性。

第一阶段会议结束后,随即召开选民登记工作培训会,县人大常委会选工委主任姚佩相、法工委主任朱茂宽,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张永忠、组织科科长郭瑞萍分别就选民登记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和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提名推荐等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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