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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6-03-15 丨 阅读次数:

(2016年2月28日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新乡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袁荷刚院长所作的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安排,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加快建设创新新乡、富裕新乡、文明新乡、绿色新乡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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